还有3个市、1个区的财政部门违规列支债券资金1044.8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等。
有8个市、1个区的33个债券资金投向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履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今年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1亿
《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显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正式下达广东省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121亿元(不含深圳,下同),相比2011年和2012年分别增加52亿和35亿元。
曾志权介绍,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普通公路发展。其中,安排省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0亿元,转贷市县使用41亿元。
曾志权称,按照财政部规定,广东省作为自行发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合发行5年和7年期债券,每种债券发行规模控制在50%(含50%)以内,考虑到以上建设项目均为长期性投资项目,为获得长期、稳定的债券资金现金流,建议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5年和7年期两种债券,每种债券发行规模各为60.5亿元(占总体规模的50%),并按此比例平均分配到以上转贷各地以及重点建设项目。
三公经费去年“三公”同比减支1.45亿
省级公共财政总支出中最受瞩目的是“三公经费”,报告中晒出账本:2012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按可比口径)8.63亿元。记者获悉,2011年全省三公经费超过10亿元,2012年比2011年减少开支1.45亿元。在2012年的三公经费中,出国(境)经费0.85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5.02亿元,公务接待费2.76亿元。记者对比发现,经费削减最多的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相比上一年度减少了1.01亿元。
而2013年上半年将继续压减“三公”开支。据初步统计,2013年上半年,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2亿元,下降幅度20.05%,其中公务接待费0.94 亿元,下降33%;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75亿元,下降8.25%;因公出国经费0.18亿元,下降35.61%。全省性会议支出0.25亿元,下降46.04%。
“将继续落实厉行节约措施,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对于没有纳入预算的支出,除了个别确实有困难需要支持的项目外,原则上一概不再审批。”曾志权称,将最大限度地压缩政府开支,继续实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三个零增长”;原则上停止安排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支出,已批准的在建、维修、装修和改造项目,严格按规定标准审核拨付资金。
国有企业7户国企多计利润8.96 亿元
从2010年到2012年,审计部门还组织对粤电集团、广业公司、交通集团、恒健公司、铁投公司、机场集团、粤海集团、广弘公司、广晟公司等9家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开展审计,审计资产总额4670.46亿元。
审计发现,有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有7 户企业多计资产9.5 亿元、多计利润8.96 亿元,有2 户企业3.29 亿元资产存在减值风险。有3 户企业4386.1 万元资产产权不明晰;有2 户企业出借资金及利息1796.7 万元逾期1 年以上未收回;有3 户企业工资计提、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1415万元。
审计指出后,相关企业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调整账目15.21 亿元,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7 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重大项目珠三角城轨虚报工程量1.16亿
去年针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也进行审计,其中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城轨公司)负责建设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情况进行审计,涉及三个项目: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广州至肇庆城际轨道交通佛山至肇庆段项目。
审计中发现有两个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634.8 万元。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虚报完成工程量1.16 亿元。
城轨建设还存在资金管理不到位、资金拨付制度存在缺陷的漏洞,导致超付工程进度款3441 万元;有6 个施工单位把建设资金挪用到其他项目,涉及金额5611.7 万元;有1 个项目工程合同解除,但未收回预付款1389 万元;有部分工程在未取得预付款保函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预付款3932 万元。
政府投资是否“拍脑袋”?人大征意见
本报讯随着政府投资项目的不断增多和投资规模的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如何监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了解,为了防止“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以及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专门制定了《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自2011年6月起施行,对政府部门投资行为进行“限权”。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两年,究竟效果如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的情况;《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
今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措和偿还计划的相关报告。届时,广州的政府债务将“和盘托出”。
政府债审计范围扩大到乡镇一级
本报讯(记者何颖思)审计署部署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国家再摸政府债务家底。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审计系统人士处了解到,审计系统人员在过去的周末都进行了审前培训,此次审计时点有延续,范围扩大到地乡镇一级。
该人士透露,这次审计主要延续2011年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口径依然是三类政府性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以及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而审计时点将取两个,即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上半年。但审计范围就从原来的省、市、县三级地方债务扩大到乡镇一级。
广州债务“长债”多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曾多次表示,广东省债务风险控制较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接受采访时透露,据初步统计,2012年广东省(含深圳市)债务规模同比上年减少0.44%,债务率为83%,其中省本级债务规模同比下降1.21%,债务率约62%,都低于100%的国际通行的债务率警戒线。
今年6月,广州市审计局局长张杰明接受本报采访时强调,广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总体健康,2400多亿元的债务中,大部分都是5年以上的长期债务。
专家:放开地方自主发债变隐性为透明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认为,从两次审计署的报告来看,地方债总量问题不大,但以后会否引发债务危机,还要看地方债务如何管理和防控。他认为,目前除了审计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能看清楚地方政府性债务。
暨南大学财税系主任沈肇章则认为,隐性负债的风险很难摸清,单靠审计只能发现部分问题。他认为,应该把地方债务从隐性转为显性,因为按照现行法律,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但实际上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确实负债了,所以债务都是隐性的。“把债务显性化才能看到举了多少债,看清楚了地方举债才能受到限制。”
杨志勇还认为,要逐步放开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只有债务更加透明,风险才更容易防范。从2011年起,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省(市)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今年新增江苏、山东两个省,扩大到6省市。2009年,国家开始探索地方发债,当时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地方自行发债比代理发债更进一步,不过发债规模必须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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