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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秘配阴婚地下链条:致多起杀人盗尸案件【2】

2013年07月26日07:25    来源:山西晚报    手机看新闻

  老杨不好获取的信息,关某等人找到了渠道。打墓者,丧葬鼓乐、灵棚等设施的出租经营者,棺材店、寿衣铺老板,医院太平间的管理人员,因为职业的便利,他们掌握了最多的信息源,近年来多起案件都有这些从业者涉案。而因为专业链条的形成,他们之间互相合作,形成团队,共享收益。

  在陕西残疾女陈某被拐卖配阴婚的这起案件中,据初步侦查,一条明显的链条显示:山西一边,临汾某家为意外身亡的儿子寻求阴婚对象,出价7万元,万荣人王某和盐湖区关某共享了这条信息;陕西一边,华县陈某“病重”,要找阴婚男子,陈某的亲属受到委托,传信给当地专业“媒人”,孙某和另外一名女子获悉后,开始和华阴男子丁某合作。因为日常联系,陕西这边联系到关某和王某,与陈某家人达成3万元的协议,最后丁某通过平常建立的联系,在医院违法开出了陈某的死亡证明。在此过程中,关某给每名参与者都许诺了1000-3000元的“好处”。

  杀人盗尸极端案例皆因利益驱动

  陈某还活着就被拉去给死亡的男子“配阴婚”,类似的极端事件并非一起。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08年,芮城警方曾破获一起盗尸案,主犯薛某伙同梁某、张某,自2006年至案发,3人从芮城县7个乡镇盗挖女性尸体11具,“配阴婚”获利。

  薛某时为芮城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看管员,死者家属凡是需要殡葬服务的,他经常充当中间人。梁某和张某是专为死者下葬的打墓者,和薛某熟悉。薛某交代,2006年接触到配阴婚的生意后,他产生了邪念:“找阴亲”需要说服女方家长,还需要下聘礼等一系列繁琐的礼节,如果从坟墓里将尸体偷出来,岂不是一本万利?随后,其找来梁某、张某,三人一拍即合,疯狂作案,一旦获悉哪处有新下葬的女尸,就在夜晚盗尸,每具尸体可卖两三万元,最高的卖到四五万元。他们甚至到陕西一带踩了点,打算跨省作案。记者梳理近年案例,类似案件在陕西、山西之间出现多起。

  2005年3月28日,西安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乘客杨某携带的尼龙袋中发现6具完整的女性尸骨。原来,家住陕西西乡县的杨某,想赶在清明节前将尸骨运往山西卖掉发一笔横财。

  2011年,陕西人庞某、赫某、白某、张某,先后流窜至洛川、黄陵、咸阳等地,掘墓盗窃女尸,并连夜运回藏匿于家中。为使女尸能卖个高价,几人对尸体进行清洗处理后,再伪造医院的尸体出库档案,通过他人介绍,出售给陕西延川、榆林、神木以及山西等地为他人配阴婚。4人共盗窃女尸10具,获赃款24万余元。在临汾霍州和洪洞,甚至出现过为配阴婚获利而杀人的案件。2006年,陕西人杨某、刘某、惠某分别联手作案,前后将两名女子谋杀后运到临汾配阴婚获利。该案件同时涉及多起掘墓盗尸倒卖配阴婚的案中案,陕西某县人民医院停尸房看守者涉及其中。

  为何会出现极端恶性行为?皆因为利益驱动。

  据介绍,在配阴婚生意中,有“湿尸”和“干骨”之分。刚去世未下葬的年轻女尸,男方父母亲属可以出到7万元,身份户口等手续齐全、年轻、生前面容姣好者可以更高;如尸体已经腐烂变形,则价格较低;而埋葬多年的尸骨,则只有1万元左右。杀人、盗尸者省去给女方父母的财礼,自然获利更多。

  法律存盲区导致陋习难除

  7月24日,记者拨通了万荣县卫女士的电话。2010年始,为了给死去的妹妹芳芳(化名)一个心安的交待,她一直奔波于各级司法部门。去年,她曾经求助记者,而时至今日,依然没有一个结果。

  芳芳1994年和同县的徐某结婚,2003年6月9日因胃癌去世。“我妹妹生前没有孩子,按照风俗,没有葬入徐家祖坟地,只是葬进了徐家的承包地。后来徐某又娶了媳妇,这个事情我们也能理解。每逢清明、七月十五等日子徐某还去祭奠我妹妹。后来听说,徐某现在的媳妇常常为此耍泼闹事,甚至扬言要将我妹妹的尸骨挪出徐家的承包地。我们知道后十分气愤,但也以为只是嘴上说说,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出格!”卫女士说。2010年,他们获悉芳芳的墓穴被人动了,过去查看时发现尸骨没了,公安机关介入后,徐某承认,芳芳的尸骨给邻县一家“配了阴婚”。

  卫女士随后从办案人员那里得知,芳芳的尸骨以10800元的价格说给邻县一家过世的儿子配阴婚,2010年1月10日埋进了对方家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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