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开展经纪活动;超资质范围从事经纪业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无经纪资格人员从事租赁经纪活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对经纪的房屋和服务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通知》要求,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对经纪机构依法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对经纪人员处以罚款、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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