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叔侄冤案"翻案检察官张彪:希望不再发生冤假错案
五年的坚守终于等来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人的无罪释放。日前,最高检授予浙江叔侄强奸杀人冤案中坚守检察职责,坚持为该案申诉的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回想这起案件的办理,张飚说:“希望引起司法机关尤其是一线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视,不能再出现这样的冤假错案了。”
初见张高平一直喊冤不认罪
石河子监狱地处新疆石河子西南。张飚退休前是这所监狱的驻所检察官。
2007年7月,张飚和同事到石河子监狱某监区劳动工地巡视检察。监区民警反映,有个叫张高平的服刑人员转入石河子监狱后,一直喊冤叫屈,不认罪、不参加劳动改造、点名不喊到、不要求申报减刑,也不给家人通电话,成天趴在铺上写申诉材料。
“张高平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检察官我不是罪犯我不喊报告。当时他的情绪特别激动,说是被冤枉的,写了很多申诉材料都没有得到答复,想请我们帮他把申诉材料转交给有关部门。”张飚回忆说。
随后,张飚按照程序把申诉材料邮寄到原审地浙江的司法机关。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2007年底,张高平又向设在监狱的检察长信箱投了写给张飚的一封长信和厚厚的申诉材料。2008年6月,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该案进行了分析。
“我们发现这个案件在证据取得方式、嫌疑人的排除方法、案情细节矛盾的解释、证人证言的运用等方面存在重大疑点和漏洞。”张飚说。
检察机关分析,张高平与张辉犯强奸杀人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且当庭拒不认罪,张辉又系累犯,但二人均未判处死刑。此案无直接证据证实张高平与张辉犯罪,而且存在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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