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应立法限制音响分贝
在市公园管理中心非紧急救助热线投诉中,“噪音”一直是最常见的问题,其中不乏大量中外游客的投诉。各大公园都先后采取过不同措施降噪,但是收效甚微。
公园的歌舞活动该不该管?该如何管?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建议一:分区疏散歌舞活动
如何既满足市民的文化娱乐需求又不扰民?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思敏建议,首先应该对活动团体进行分流。他认为,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对全市的公园进行协调分配,把娱乐团体分流到更适合活动的公园,并在社区、街边公园等增设活动场所。而对于景山、天坛、北海这些承载文物保护职能的皇家园林,则应该尽力营造其清幽的环境,还古建和游人以清静。另外,一些面积比较大的公园还可以进行分区域管理,设置固定的演唱区、舞蹈区等。
■建议二:立法限音响分贝
刘思敏建议,公园内多少分贝属于噪音应该告知,超过分界线就应该制止或处罚。对于那些禁止歌舞进场的公园,应明令禁止携带音响、鼓、号、锣等入园,从源头控制噪音污染。
“最重要的还是要出台相关的处罚措施和处罚标准。”刘思敏表示,公园降噪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执法主体,对全市公园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据了解,武汉在2010年就已颁布实施新的《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明确治理公园音响噪音扰民的违法问题。上海今年也立法明确规定:禁止功放音响进入公园扰民。
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园只有劝阻权,没有执法权。应该立法明确细化公安机关、公园管理部门对音响扰民违法行为的管理职责、行为认定、处罚流程。
■建议三:变歌舞活动为公园景观
“公园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发源地,公园建设应讲究和谐。”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认为,公园本身就具有休闲功能,市民在此唱歌跳舞并无过错,这些文化娱乐活动能够给参与其中的市民带来欢乐,甚至在艺术修养上得到提升。刘思敏也认为,适度的文体活动是市民生活方式的体现,能够形成一种特殊的城市景观。据了解,法国、英国等多个国家的城市公园中都有群众自发表演。因此,专家建议各公园可保留发展一些规范的市民演出,作为公园的特色景点。(孙宏阳)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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