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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网民发帖称"选美小姐变市长秘书长"系诽谤 维持行拘处罚

2013年07月11日06:2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湖南:发帖称“选美小姐变市长秘书长”的网民被行拘

  法院认定系诽谤维持处罚决定

  新华网长沙7月10日电(记者史卫燕)记者从湖南省冷水江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网民段某对其发帖称“选美小姐变市长秘书长”系诽谤遭拘留不服一案,9日在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段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初,段某在冷水江市一公园从陌生人处听说,伍某原来是“月季花小姐”冠军,现要当市长的秘书长了,猜想伍某有问题,段某便在两家网站发帖“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某是怎么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随即更换多个网名进行跟帖评论,虚构事实并使用不堪语言对伍某进行诽谤。

  2013年1月9日,冷水江市公安局接到伍某报案,称1月8日有人发帖对其进行诽谤。经冷水江市公安局调查,网帖系网民段某所发,冷水江市公安局以诽谤他人、情节较重为由,对段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段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娄底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月28日,娄底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冷水江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段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段某使用不堪语言,虚构事实,在互联网发布网帖,诽谤伍某,其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冷水江市公安局依照法定职权进行处罚,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对于原告提出的“发表的主帖只是对伍某身份进行合理质疑,发表的跟帖虽有侮辱言词,但未指名道姓,不构成对伍某的诽谤”诉求,法院认为,段某在发表主帖对伍某进行质疑后,即不断变更网名,连续进行跟帖,在带有诽谤内容的相关跟帖中,跟帖与主帖在内容及用语上前后呼应,足以让公众确信,跟帖所指即为伍某。段某的发帖行为已超出合理质疑范畴,构成诽谤。

  经合议庭合议,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冷水江市公安局对段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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