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齐鲁晚报》报道,省城一家老年公寓从7月起提价约60%,许多老人直呼“住不起”。老人们反映,公寓里硬件设施和服务未见提升,提高收费没有道理,公寓方则称这是为了维持经营的无奈之举。
尽管目前对老年公寓的收费,物价部门并没有指导标准来规范,属于社会机构自主定价,但也不能漫天要价。老年公寓毕竟是具有公益色彩的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属于机构养老的范畴,从担负社会养老职责的角度出发,老年公寓既要顾及经济效益,又要看到自己的社会效益,不能两眼只盯着一个“钱”字。
此外,“以人为本、孝行天下、服务老人、回报社会”已成为目前社会对老年公寓的基本要求,也是老年人垂青老年公寓的原因之一。提升服务质量而低端收费,理应是老年公寓秉持的原则之一。
依笔者之见,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政府部门理应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创造条件多修建一些老年公寓并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对老年公寓的扶持政策。对于老年公寓的服务、设施、收费,也要有一套细致入微的规定,防止老年公寓随意涨价,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安度晚年。曲征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