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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取证船舶污染 协助缉拿海上走私 

中国海警“起航”出海执勤

下辖三个海区分局十一个海警总队

2013年07月10日00: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 余建斌)国家海洋局7月9日在官方网站公布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即明确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所谓“三定”方案,其中也明确了新组建的中国海警局职能。

  根据《规定》,在国家海洋局11个内设机构中,包含海警司(海警司令部、中国海警指挥中心),负责组织起草海洋维权执法的制度和措施,拟订执法规范和流程,承担统一指挥调度海警队伍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活动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海警业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海警队伍业务训练等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履行所辖海域海洋监督管理和维权执法职责,对外以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3个海区分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11个海警总队及其支队。中国海警局可以直接指挥海警总队开展海上维权执法。

  根据《规定》,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海关与中国海警建立情报交换共享机制,海关缉私部门发现的涉及海上走私情报应及时提供给中国海警,中国海警开展海上查缉并反馈查缉情况,按照管辖权限办理案件移交,双方共同制定案件移交等具体办法。海关和中国海警加强协作联动,对于发生在海上及沿海非设关地的重大走私活动,海关和中国海警可组织开展联合打私行动,统一部署、统一组织。海关在陆上和内河、界河、界湖缉私和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及海上的走私活动,应通知中国海警,中国海警应及时部署查缉;中国海警在海上缉私过程中,发现涉及陆上内河、界河、界湖走私的,及时通知海关缉私部门予以查处。海关发现监管船舶未经海关许可擅自驶离海关监管区的,或在监管中遭遇暴力抗拒执法的,可通告中国海警,中国海警应予以拦截。

  此外,中国海警在维权巡航执法过程中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现场调查取证,处罚工作依照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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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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