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7月6日电 (记者 袁泉)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气象工作会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到2015年底,黑龙江省将开展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通过县级气象机构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强化基层气象机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责。
此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要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围绕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任务,面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森林生态环境安全,以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引领,以强化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为主线,以提高气象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和增强发展活力为重点,以县级气象管理机构参公管理为契机,推进政事分开,加快职能转变,调整业务布局,优化事业结构。
按照“按需设岗、精简效能、科学合理”的原则,黑龙江省将结合各地实际,核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优化岗位设置,落实“一岗多责”。县级气象机构中,由国家事业编制人员、地方事业编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的非编人员组成。队伍总量预计达到20-28人。其中,县级气象管理机构一般配备领导班子成员3人,内设机构2个,人员配置5~7人。气象台(气象观测站)人员配置5~7人,气象服务中心配置5~7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地方气象机构,积极争取全额拨款的地方编制人员,配置5~7人。
管理和业务机构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多职。优化调整业务一线人才的岗位分布,加大中、高级岗位的配置。同时,还将加强对县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其业务能力,加大基层台站引进大气科学类毕业生力度,加强对现有业务人员的培养力度,启动中的青年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县级气象机构的倾斜力度。
据介绍,目前黑龙江全省共有72个县级气象机构。核定国家气象事业编制822个,实有698人。合同用工227人。地方气象机构102个,地方核定事业编制99个,实有37人。
气象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提出,到2017年,初步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适应黑龙江发展需求、特色突出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形成创新驱动的现代化气象事业发展新格局。试点市2016年底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全省2017年底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将统筹建设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以及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强化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立暴雨、暴雪、高温、干旱、大风、冰雹、雷电等主要气象灾害数据库;建立省、地市、县三级共享的公共气象服务综合数据库,实现全省综合气象资料的显示和查询,实现面向省、地、县三级气象部门的气象实况信息监测和预警,构建省-地市-县三级互动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与预警信息制作平台。
结合黑龙江省“大农业、大林业、大行业、大湿地、大矿区、大界江”特点,黑龙江省气象部门将制定突出本地特色的指标体系和现代化项目,尤其是服务现代农业和生态保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气象预报,针对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业对天气气象条件的要求,利用农用天气预报模型,制作发布不同时效的农用天气预报、农田土壤墒情预报、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预报等产品;建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及乡镇政府“直通式”联系,增强为农服务产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县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气象服务类产品的共享;善农业气象服务产品的发布渠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气象信息服务站等发布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实现气象服务向乡村延伸;积极参与三江平原、松嫩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设,探索气象为农服务融入式发展新模式。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提高作业效果,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提供安全保障。
黑龙江省气象局局长杨卫东说,我们坚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森林生态环境安全以及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公共气象发展方向,用公共气象服务的均等化引领发展,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通过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气象服务的主动性,在气象服务现代农业、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黑龙江省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投入与产出比已超过了1:40,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已由1.22%降低至0.91%以下,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已接近90%,基本实现了重点区域主要灾害性天气连续监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接近95%。公众认知和应用气象信息能力明显提高。2012年黑龙江省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90.4%(经第三方评估),获全国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