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7月5日电(记者陈健)今年四川首次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要求将不低于30%的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农民工。记者5日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四川已在7.1万余套(间)公租房中确定3.1万余套(间)房源用于农民工住房保障,超过可供应公租房总量的四成。
四川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四川将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了农民工住房保障准入办法,对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提供公租房;全省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要求提供给农民工的公租房不低于公租房房源总量的30%。截至6月底,四川已在71593套(间)公租房中确定31990套(间)房源用于农民工住房保障,占可供应公租房房源总量的44.7%。下半年,还将有更多公租房分配给农民工。
在租金收取方面,按照相关要求,四川各地按照当地市场租金的50%左右水平,确定向农民工供应的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农民工入住公租房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上,与其他住房保障对象均等对待,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
据介绍,四川将加快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将富余廉租房转化为公租房。在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上,四川还发挥市场作用,规定商品住房按5%比例配建公租房,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支持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集体宿舍类公租房。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