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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办企业,岂不成了权力自肥?

2013年07月04日11:35    来源:中国吉林网    手机看新闻

  近日,记者接到河南濮阳县群众反映,称濮阳县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而且,该公司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基本环评手续也没办理,就开工建设违法生产,他们多次向环保部门实名举报,却无人问津,而企业老板有着副县长的身份。对此,记者来到濮阳县进行了调查。(7月3日中新网)

  身为副县长,办起企业,“官权与商”结合,有了公权力的支撑和荫庇,势必财源滚滚。抛开违规办企业行为不谈,这副县长办的企业竟然违规经营,没有通过环评验收就上马,还一生产就两年,先把车上了,最后连票都不买。多次举报却无人问津,这副县长的权力在背后起了多少只手遮天的作用?

  作为副县长,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自然是有无上的权威。这李龙宇没有将党和政府赋予的权利拿来为群众服务,却滥用为个人牟利益,捞钱财的工具,用权力自肥,养肥个人的腰包,可谓把权力私用到了极致。

  无论是《国家公务员法》还是国家政策,对公务员经商都是严格禁止的。早在1998年国家就严禁公务员经商。《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遗憾的是,这一“顽疾”却从未得到有效根治。这个以权谋私、严重违纪的问题,一直以来喊的多,查处的少;制度文件多,落实的少。一些官员仍然我行我素,利用手中权力资源躲在暗处经商,实现权钱转换,牟取巨额利益,大玩权力自肥的游戏,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

  对于禁止官员经商,我们缺的不是禁令、规定,而是那些禁令、规定的执行力和惩戒力。像河南濮阳县副县长公然出售公权力,赤膊上阵,亲办违规企业,实际上是带头破坏了对法律与道德的信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如果不采取措施规范权力,压缩其权力空间,健全严格的监督机制,启动问责程序,这种歪风就会不止,权力脱缰与利益冲动的合谋会让官员经商行为成为脱缰野马。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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