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电子普通护照由11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由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7月1日起,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全面缩短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时限。
因私电子普通护照由11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往来港澳通行证由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由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由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实行自助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的,由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缩短为3个工作日内。
另外,网上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首次申请及补发、换发工作时限为8个工作日,即申请人到窗口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领取到证件。网上申请办理往来港澳探亲、商务、其他、逗留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再次签注申请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即申请人到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批、签发工作。网上申请办理往来港澳个人、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申请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即申请人到窗口受理、缴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取证。
据了解,为确保缩短办证时限的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合理设置警力,采取抽查申请人、网上监控、定期通报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监督。(记者 崔平)
(来源: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