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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次试点“社居分离” 成立新型自治居民委员会

2013年07月04日05:08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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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银川7月3日电  (记者 朱磊)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银川市兴庆区首次试点“社居分离”,成立新型自治居民委员会。

  经过40天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后,6月27日,在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街道办康华社区会议室,来自康华社区的41位居民代表通过民主投票,三位负责人从7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年逾六旬的霍成顺老人当选委员会主任,卢炳生、谢文梅当选副主任。

  7月3日,霍成顺和谢文梅“履新”的第一站放在了辖区下的老旧小区——百货小区,走访社区老人,听取居民意见,并说服小区居民在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据了解,新型自治居民委员会成立后,曾经的社区居委会将变成社区中心,社区工作人员将作为网格负责人,负责社保、医保、资料管理等政府行政工作。社区最基本的工作,将由自治居民委员会承担,以后小区卫生、绿化、安全、维修等重大事项,将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并及时反馈给街道办,请求资金立项。

  “社居分离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将居民能管好办好的工作交给自治居民委员会,我们为他们创造好的工作条件。”中山南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司雁啸坦言。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中山南街将尝试把所辖社区以小区为单位成立新型自治居民委员会,取消社区层面社居委,将社区工作人员全部变成网格员,行使政府职能。如果试点成功,“社居分离”模式将在宁夏全区推广。


  《 人民日报 》( 2013年07月0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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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军涛、杨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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