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财政部3日消息称,2013年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总规模为16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5%。
据介绍,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按照资源枯竭类型、非农业人口、所在省的财力状况、该城市的财政困难程度等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
其中,接受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较多的地区分别是:黑龙江20.4亿元、辽宁16.4亿元、吉林15.27亿元。据悉,接受补助的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此项资金,重点用于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
事实上,资源枯竭城市的经济转型是个世界性难题。如何拯救“因资源而生、因资源而兴、因资源被困”的城市、实现资源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未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了帮助资源枯竭型城市化解历史包袱、加快城市转型,2007年,中国中央财政设立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
阜新、辽源、伊春、石嘴山、抚顺、乌海、钟祥、万山区、井陉矿区等69个城市(县、市辖区)分三批陆续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范围。
在各方多年努力下,中国69个资源枯竭城市在建立多元化产业体系、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