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常回家看看’或属违法”成为本月起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大焦点,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常回家看望老人”作为一种倡导性的条款,已经续接了中国孝道,促动了很多人的内心,甚至让民众反躬自省对双亲照顾和关爱的不足。同时也让社会看到,这一规定的背后是很多人“没常回家看看”,而这种现象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则是城乡二元结构,让很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外出工作,却很难将父母接到身边住。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一项关于留守老人的民调显示,“生活贵”成为阻碍老人随子女进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个案
15个春节无法与双亲团聚
环卫工自责“对不起父母”
“感觉对不起父母”,已经一年多没回家看望双亲的环卫工刘凡龙如是说。老家在山东省济宁泗水的刘凡龙于1997年12月就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广州工作,工作之初,“由于总是很忙,收入有限,差不多过了4年才回家探亲”,最近一次回家是在去年3月份。
“现在大概是一两年才回一趟”,刘凡龙说,一次回去也就十一二天,剔除路上来回乘车4天,在家陪父母也就七八天。而一趟来回除了坐车花费六七百元,刘凡龙还有其他消费,包括给家里人买东西、带礼品,“加起来大概要花四五千元”。
而据介绍,刘凡龙和妻子同在广州一家环卫保洁公司工作,现在每人有3000元左右的收入,不过在今年5月涨工资以前,每个月收入也就2000元左右。刘凡龙表示,以目前的工资来计,回一趟家也要花费近两个月的工资,“在外打工没办法,没什么事情我们也不回去”。
“法定节假日加班有3倍工资”,另一方面则是工作的特殊性,每逢过年过节,刘凡龙都坚持在岗,来穗至今十几年还未回家过一次春节。
由于这个原因,刘凡龙说,“父母有时也会问,‘都过年了,怎么还不回来?’而孩子小的时候也会哭着说想我们。”说到这里,这个山东汉子突然哽咽,双眼湿润。刘凡龙告诉记者,其双亲都已年近七十,父亲身体还好,母亲患有气管炎,自己还是很担心和牵挂,每次回家也会特别给母亲买点补品,每过一两个月也会打电话回家问候双亲。
“由于在这边缴了十几年社保”,刘凡龙说,自己还要继续在广州工作,退休后才有保障,所以暂时无法回到老家工作,而广州的生活成本太高,没有条件接父母到身边一起住。
分析
受访者认同
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大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1522位村民。61%的受访者认为,留守老人养老成问题,而“生病没人照顾”是其最大顾虑,另外的顾虑还包括“生活自理困难”、“人身财产不安全”等。
不过,也有30%的受访者认为,子女通过常回家、寄钱、打电话等方式,能照顾到家中留守的老人;其中选择“儿女可常回家”的人最多,达58%。但需指出的是,与城市中老人院养老越来越重要不同,选择留守老人“可入住老人院”的人较少,仅14%。
过半受访者
支持老人同子女进城
调查还显示,留守老人跟随儿女一起进城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办法,但因儿女无暇照料及老人无意进城,鲜有进城务工村民将老人接到城里居住。
其中,在解决留守老人的问题上,52%的受访者“赞成”老人跟随打工儿女一同进城是最好办法,不过不赞成者的比例也达到了37%,二者的态度分歧显而易见。调查也显示,认为进城务工村民“愿意”带老人进城的人占40%,但认为“不愿意”的人也有41%。
而事实上,63%的多数受访村民认为进城务工村民“较少”将老人接到城里一同居住,还有21%的人认为“基本没有”,而认为“较多”的人仅有10%。
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在受访村民看来,进城务工村民不愿带老人的首因是“没时间照顾”,选择比例高达41%;且在实际生活中,“老人不愿意去”也是较多老人留守村中的原因,选择比例为44%。此外,无论是在进城务工村民的个人意愿上,还是实际行为上,“生活贵”均是阻碍老人随子女进城的重要原因,选择比例均居次位。
专家视点
子女不与父母同住缘由多:
年轻人盼有独立空间
异地迁居老人不习惯
对于“常回家看看”入法一事,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其有合理性,但操作起来有难度。彭澎指出,一方面是独生子女多,独生子女结合成的一个家庭对应的4个老人,特别是在婚姻全国化甚至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当下,很难全部住在一块,看望也不容易;另一方面是没有带薪探亲假期,而目前长假只有两个黄金周,一般来说,国家工作人员、大型企业员工在这方面的权益比较有保障,而外来务工者一般假期都很少,黄金周未必能保障,而且耗在交通上的时间也很多。此外,“几代同堂的观念越来越淡了”,彭澎说,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更注重小家庭,对老人也未必有那么多关注。
那么,留守老人跟随儿女一起进城是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办法?子女与父母一起住岂不是更直接了当的办法?
对此,彭澎表示,“这样的想法不太现实”,要充分考虑问题的复杂性。彭澎说,首先在观念上,80后、90后的年轻人希望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即使还没有结婚,就已经不太愿意与父母一起住;其次,从理论上讲,在异地工作的80后、90后年轻人,其父母未必都退休了,不可能放弃工作随子女一起住;再次,父母一辈迁居异地,未必能习惯异地的生活,像有些年轻人在国外工作的,其父母到国外住就会觉得不习惯;还有,对于异地务工的农民工来讲,由于生活成本高、无时间照顾等原因,也让他们无法接父母进城同住。
他山之石
新加坡:与父母同住购房可享优惠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政府除了将“常回家看望老人”入法,要承担的责任还有哪些?怎么样才能让老年人的权益保障落到实处呢?在这方面,同为华人社会的新加坡,或有值得我们国家借鉴之处。据悉,新加坡为防止“空巢现象”,与父母同住购房可享优惠。
据了解,新加坡共有420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也是一个典型的老龄化社会。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新加坡政府就制定了一个关于购买组屋的优惠政策,即对年轻人愿意和父母亲居住在一起或购买房屋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性减少3万新元,目的是鼓励年轻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这就是所谓的“居家养老”。
其次是日托养老。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这些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老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既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代沟”的出现。第三种就是和中国类似的机构养老。
据介绍,新加坡将老年人照料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着眼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解决这一难题。在制定政策的思路上,将个人、家庭、社区、国家这四个层面都纳入到了老年人照料体系的构建当中。要求个人必须负起责任规划自己的晚年生活;家庭要成为提供照料的基础;社区要协助和支持家庭,担负起照顾老人的责任;国家提供基本框架,创造条件,帮助个人、家庭和社区各尽其责。
针对这四个层面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如,对个人,推行以房养老模式。即:60岁以上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个机构处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对家庭,则鼓励子女和老人同住。子女和老人同住的家庭,可优先申请政府的廉租房,同时采取其他多种措施以确保家庭仍是老年人快乐的主要源泉。(南方日报 黄少宏等 )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