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3日讯 6月25日,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会议总结上半年调处工作,交流经验做法,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部署下阶段调处工作任务。各设区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和调处办主任、省调处办人员参加会议,并汇报了调处工作和“四项制度”建设情况,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家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地在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指出当前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群众要求依然迫切、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岗位责任依然重大。同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把山林权属争议的危害、争议调处的难度、政策法规以及机构队伍建设的滞后等情况摸清摸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要利用建立地方行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这个平台,把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范围,以此推动各地争议调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要深入推进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四项制度”建设,通过机制创新增强调处实际效果。四是要抱着积极主动的态度,细心耐心的方法,坚持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程春初)
江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家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地在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指出当前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群众要求依然迫切、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岗位责任依然重大。同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把山林权属争议的危害、争议调处的难度、政策法规以及机构队伍建设的滞后等情况摸清摸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要利用建立地方行政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这个平台,把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范围,以此推动各地争议调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要深入推进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四项制度”建设,通过机制创新增强调处实际效果。四是要抱着积极主动的态度,细心耐心的方法,坚持政策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程春初)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