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档案查询量逐年上升
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开始于2007年,当年的查询量是178次,近年来,随着硬性要求和知晓率的提高,查询的数量在逐年提升。
据统计,2007年全市的查询数量是178次,到了2012年已经上升到23268次,6年间增了130倍。其中,2008年的查询量比2007年上涨约65%;2009年比2008年提升约106%;2010年的增幅最大,达到1179%;2011年又比2010年上涨了约326%。
从朝阳检察院的情况来看,该院从2011年至今,共受理查询申请4600余件、3100余自然人次,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项目达1600余个,查询结果使用地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根据保守估计,该院今年全年的受理量将突破3000件、2500自然人次,平均每个工作日将达12件、10人次。
查询记录保存10年有效
张淑雅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行贿犯罪信息的查询期限为10年,即使该企业没有查出存在行贿记录,这项信息也同样被保存10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检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预防贿赂犯罪的重要创举,对企业形成很大的威慑力。因为企业一旦存在行贿记录,那在未来的10年中,将长期影响它自身的发展,“虽然10年后,算是让企业有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但实际上这份行贿记录还会在检察机关永久保存。”张淑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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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行贿档案
需携带的材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中要写明:a因何事由需要查询、要求写明具体投标项目,b要查询的具体标的、要求写明具体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2、单位介绍信;
3、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4、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被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印章。(记者 骆倩雯)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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