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车管所原副所长被判6年
涉贿42万只承认8万
不服34万元礼品指控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张宁 通讯员/邓娟 缪伟奋)昨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孔防军受贿42万元一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孔防军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月至2012年间,孔防军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负责分管车辆技术检验业务和车辆牌证管理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放松对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及违规使用旧检测系统的监管,致使近万辆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顺利上路。期间,孔防军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负责人黄集洪贿送的人民币8万元及价值34万余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物。
孔防军在庭审时承认确实收过黄集洪8万元现金,但对收受价值34万元的物品表示不知情和质疑。2010年,广州市正式启用新机动车检测系统,旧系统同时全面停用。黄集洪出资成立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了继续使用旧检测系统,向8名官员、民警行贿。此举致使大量违规车辆上路,后被执法机关查处。
宣判后,孔防军再次对收受34万元礼品指控表示不服,称将提出上诉。
■车管所窝案
一个检测站老板拉6人落水
从2012年起,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系统爆发腐败窝案,多人被指控收受贿赂款。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曾在白云区公安分局担任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人和派出所原副所长李淑彦也牵涉其中。2012年12月,广州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李伟强29次受贿共370万元获刑12年。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李斌因受贿罪被判刑11年。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民警朱孔球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2年。
5年间,人禾检测站负责人黄集洪逐级扩张,先后向6名车管所官员、民警行贿财物1249万余元。今年,白云区法院一审以行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黄集洪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