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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投标
商务部议标招承包方
为杜绝商业贿赂、贪污腐败等行为,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规定。但过去5年,商务部、文化部、环保部、住建部、知识产权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6单位,多次被查出违规招投标。
商务部2008年被查出,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以议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2012年,商务部再次被查出,部分项目支出共5941.38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住建部2010年被查出,该部住房保障司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报表信息系统”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98万元。
环保部2011年被查出,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招投标时或未公开招标,或被投标人以串通投标方式中标,涉及金额总计1720万元。
此外,各年度报告还曝出国土资源部、国家体育总局、外交部、海关总署、国家旅游局、国家测绘局等6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规避招投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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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入账
出版总署4000万发票违规
过去5年,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都曾两度被查出假发票或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
科技部2010年被查出,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受两家工程承担单位提供的12张假发票入账,票面金额共计433.51万元。2012年又被查出,科技部部本级使用收款单位提供的已作废资金往来收据入账,涉及金额17万元;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两张假发票入账,涉及金额12.37万元。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被查出,支付的4212.80万元出版费用,未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2010年又被查出,署本级及所属信息中心的报账凭证中,有业务真实但凭据虚假的发票432张,金额共149.9万元。
事实上,假发票或不规范发票入账,也一直是审计“顽疾”之一。
2009年度,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央行、国资委等16个单位,不规范发票、假发票共计约涉及金额5368.14万元。
2010年度,外交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国防科工局等6单位,不规范发票、假发票共计约涉及金额1796.27万元。
2011年度,国家民委、住建部、贸促会等5单位,不规范发票、假发票共计约涉及金额1088.85万元。
【揭秘1】
超标办公楼如何建起?
初步统计,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曝光了约18个违规楼堂馆所,并揭示了在国家禁令下,违规楼堂馆所的十类“出笼”过程。
第一类是超概算,即建设过程中不断超标。如外交部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至2012年3月底,尚未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概算7697.95万元,并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第二类是不按规定报批。例如国资委所属国资委建材机关服务中心,在“食堂改扩建及南新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报批改变建设内容,将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为写字楼,截至2010年6月底,已超计划投资916.68万元、扩大计划建设规模1616平方米。
第三类是越权审批,如公安部,曾越权审批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报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项目总投资达4.22亿元。
第四类是分拆“上市”。2011年度,地震局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在“防灾技术与地震工程实验楼”项目立项时,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资2900万元和二期工程投资2800万元的名义,分两次报批,规避了发展改革委对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五类是挪用资金,如原交通部,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
第六类是以租代购、置换。如2004年至2008年,银监会所属河北保定银监分局等单位,以租代购、置换办公楼,涉及金额4666万元。
第七类是虚假发票列支,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第八类是摊派筹资。2003年至2006年,原民航总局自行决定向所属7单位收取资金1亿元,用于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
第九类是“偷梁换柱”。2007年,国家海洋局批复了所属南海分局申报的投资概算为2980万元的监测预报业务楼建设项目,实际建设的却是南海分局的办公楼。
第十类是上级拨款。2011年,贸促会未经报批,向驻外机构拨付1516.8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
【揭秘2】
购物卡“财源”从何而来?
一些中央部门单位将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购卡资金从何而来?又通过哪些名目报销?
例如文化部,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38.64万元发放给部机关职工。2009年,文化部所属故宫博物院则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11张发票,金额28.20万元,这些钱其实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
科技部、公安部所属单位同样如此。
2009年底,科技部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会议费”等发票报销发给职工购物卡支出40.36万元。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公安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于2009年至2010年,以咨询费、会议费名义报销费用337.7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和客户等。2008年至2010年,预防犯罪研究所等4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395.4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购买购物卡等。
国税总局所属天津等6个省(市)的3个省级、3个市级、10个县(区)级国税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也曾以会议费、招待费、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等名义,分别套取购卡资金451.15万元、7.55万元。
【揭秘3】
国家部委怎样“赚钱”?
按照国家规定,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如对外投资、与其他单位经营合作,须遵循报批等规定。
但过去5年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外交部、国税总局、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0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曾违规经营。有的经营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则为个人牟利。
国土资源部所属单位两次被查出违规经营问题。2008年审计发现,所属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未经批准,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前向这两家公司支付投资款共计600万元,这600万元已无法收回;2010年,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擅自以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公司。
农业部也两次被查出违规经营问题。2008年审计发现,农业部越权批复农科院利用15亩国有划拨农业科研土地使用权,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建设高科技综合试验楼,实际建成写字楼、商铺和商品房,农科院分得写字楼2.88万平方米。
2011年再次查出,农业部所属一单位5名在职人员,违规入股经营该中心下属公司,至2010年底,公司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443万元。
农业部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还曾参与设立关联公司,获取股利74.07万元,并将财政资金39.98万元转移到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