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仝宗莉)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规定》指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18项工作。其机构职能转变,取消6项职责;下放6项职责;整合3项职责;加强4项职责。(点击查看卫计委人民微博 @健康中国)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
2.取消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4.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5.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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