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天在其官网公布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指出,各地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新增债务管理,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审计署也强调,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一些地方通过信托、融资租赁、BT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现象突出;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债务制度不够完善,债务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
全文如下:
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2013年6月10日公告)
为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变化情况,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以下统称省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以下统称省会城市本级),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规定,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三种类型,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涉及的90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23个融资平台公司、124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83个公用事业单位、273个其他单位、22 240个项目,共75 559笔债务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近两年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管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1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部署和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处理存量债务,加强新增债务管理,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所完善。2011年以来,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有14个新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10个新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截至2012年底,已有28个地方政府本级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31个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或在预算中安排偿债准备资金,准备金余额为907.60亿元。
(二)采取措施对部分存量债务进行了处理。各地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出台措施对2010年底的部分存量债务进行了处理。2011年以来,各地累计偿还和化解存量债务13 317.21亿元,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39.09%。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各地出台奖补措施对地方高校债务进行了清理和化解,36个地方政府本级所属高校债务余额由2010年的1747.96亿元下降到2012年的910.81亿元,下降了47.89%。
(三)加强了对新增债务及债务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地加强了举借债务的管理,有23个地方政府本级要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举借需经财政部门或政府批准,使债务规模得到了一定控制,有12个地方政府本级2012年底的债务余额比2010年减少了1417.42亿元。一些省(市)成立专门机构或明确职能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监管。
(四)进一步清理规范了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2011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进行了进一步清理规范,通过剥离债务、资产重组、充实注册资本金、注入收益良好的优质资产等方式,使一些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质量、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所提高。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的223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比2010年增长10.95%,资产负债率比2010年下降4.16个百分点,收入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比2010年增长53.04%和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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