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不知为何建会所”
据悉,2010年12月22日,北小河公园通过应急避难场所工程验收。
日前,住建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
昨日,北小河公园管理处多名工作人员证实公园租地建高档会所一事。但针对承载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园缘何租地建会所、公园建会所是否与住建部规定相违背等问题,他们称并不知情,“主任开会去了,我们不知道”。
■ 规定
住建部:严禁公园内开高档餐馆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表示,公园是公共资源,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
《意见》要求,一是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严禁利用“园中园”等变相经营。二是禁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资产转由企业经营、将公园作为旅游景点进行经营开发。三是严禁违规增添游乐康体设施设备以及将公园内亭、台、楼、阁等园林建筑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记者申志民)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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