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
与会者认为,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美国对华投资的快速增长,为中美两国带来了巨大利益。中国对美投资虽然规模小,但是增长迅速且具潜力,也可为两国带来巨大利益。与会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双向直接投资的潜力还存在很多障碍。两国应把建设稳定、自由、开放的投资环境作为目标。为此,与会者赞成以下观点:
(1)与会者认为,两国加速谈判并缔结双边投资协定,有利于两国经济,并将最大限度地消除对双向投资的限制。与会者同时表示,尽管双方在双边投资协定的范围有些分歧,但将呼吁两国政府促成协定及时签署。
(2)与会者呼吁,两国政府应切实简化外资审查,以确保外资和国内企业受到相同的审查程序。两国政府应在增加透明度和高效的基础上采取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措施,确保对外资的考量不会受到政治因素干扰。
(3)与会者呼吁,两国政府支持两国企业在对方市场开展贸易、投资合作,并给予对方企业公平公正待遇。
(三)市场竞争
与会者认为,影响商业活动的政府政策、做法和决定,对于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应尽可能做到平等,比如对国有和私有,以及不同国籍的公司都应平等对待。与会者呼吁,政府不应将贸易和投资政治化。私营企业与国家所有和国家投资的企业均享受同等待遇,两国政府均不应对不同国籍的企业区别对待。
(四)创新
与会者认为,未来几十年创新将在中美经济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还认为,21世纪创新日益全球化、网络化。推动创新是两国企业和政府优先事项。
与会者表示,两国政府均应采取积极政策与措施,鼓励以市场驱动的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
与会者同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多边机制,共同寻求抑制全球强制性本地化、强迫性技术转移和限制技术转移政策等倾向的途径,并为此目的向本国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与会者认为,虽然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为基础研究提供资金方面,但历史证明,市场驱动的、开放的、以竞争为基础的创新模式效率最高,也最为成功。
与会者反对,政府通过对外国公司采取歧视性政策或行为推动创新。
此外,与会者还表示,大力支持两国政府于2013年4月宣布成立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新的工作组,并于7月在华盛顿召开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时公布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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