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拔,坚持考试与考察、竞争选拔与后备培养、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担重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以及后备干部队伍。
二、实施范围
部机关、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部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争职位
此次用于竞争的部管副职领导职位共计25个:
1.部办公厅副主任职位1个;
2.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职位1个;
3.部规划司副司长职位1个;
4.部水运局副局长职位1个;
5.长江航道局副局长职位1个;
6.长江航道局副局长兼总经济师职位1个;
7.珠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职位1个;
8.上海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9.山东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0.福建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11.广西海事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2.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职位1个;
13.北海救助局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14.东海救助局副局长职位1个;
15.烟台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6.烟台打捞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职位1个;
17.上海打捞局副局长职位1个;
18.广州打捞局副局长职位2个;
19.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职位1个;
20.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职位1个;
21.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2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局级党务工作领导职位1个;
23.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位1个;
24.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位1个。
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经得住考验;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心理和身体素质。
(二)职位要求。
1.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符合公务员任职的相关规定,京外单位人员报考在京岗位的还应符合中组部关于干部调京的有关规定;
2.报考长航、海事、救捞系统职位的人员须对竞争职位所属系统情况比较了解;
3.报考大连海事大学、部属科研院所行政职位的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报考党务工作领导职位要求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熟悉行业基本情况。
(三)资格条件。
1.现任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2.任正处级职务满3年(2010年5月31日以前任职);
3.现任正处级职务的,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8年6 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两个及以上正处级职位的任职经历,且至少一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任职经历;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竞争党务工作领导职位,应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6.除行政机构以外的部属单位中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8 年6月1日以后出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也可报名参加;
7.具有甲类船长、轮机长任职资历的正处级干部,且申报长航、海事、救捞系统或大连海事大学职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可放宽一年正处级任职时间或一个正处级任职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有 1 次被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按照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竞争上岗的。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2013年6月4日,召开部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电视电话动员会议进行动员,印发《交通运输部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并在交通运输部内、外网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3年6月4日开始,至2013年6月6日16: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一般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也可采取本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无论何种推荐方式均须征得本人同意。
3.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最多可申报竞争2个职位,并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部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报名调整:2013年6月7日公布报名情况,报名者可自愿调整所报职位并填写《交通运输部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变更表》(以下简称《报名变更表》),6月8日16:00前,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表》及《报名变更表》可到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领取,也可自行下载,复印有效。
报名情况确定并经资格审查后,对仅有1人报名、不具备有效竞争条件的职位,不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范围。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将合格人员报名表及《交通运输部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一并于2013年6月7日前传真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公布名单。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笔试。2013年6月18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按照区域划分到4个地点(北京、武汉、上海、广州)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竞争职位总数的5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2.面试。2013年6月27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申报两个职位的人员,应参加第一个申报职位的面试,得分作为两个申报职位的面试得分。
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时集中封闭待考。面试考官由部党组审定的熟悉干部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担任。
(五)确定考察对象。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经面试程序后,下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1)最终成绩列每个竞争职位前3名的人员;
(2)按最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竞争上岗职位总数的3倍确定考察对象的人数,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六)审计和检查。
各单位须对现任独立核算单位行政正职的考察对象进行审计;对在具有干部任免权限的党委(党组)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考察对象,须进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检查。
(七)组织考察。
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考察。部人事劳动司将会同部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同意提拔率超过50%的具备提拔资格。考察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需提供考察对象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报告、审计结果、离任检查结果等材料,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八)研究确定人选。
部人事劳动司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征求部内相关部门意见后,报部党组研究决定。
(九)办理任职手续。
部党组研究决定并按照干部任用程序征求意见后,由部人事劳动司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不影响正常任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为体现部党组对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扶贫干部成长的关心,在竞争中,对表现优秀的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扶贫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于职位所限,经考察比较优秀而没有使用的干部,将列入各单位副职的后备干部名单。
六、组织领导
竞争选拔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人选工作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选拔部分空缺部管副职领导职位人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竞争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竞争选拔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批面试考官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事劳动司,具体负责竞争选拔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传堂
副组长:高宏峰
成 员:陈瑞生、杨 咏、陈 健、柯林春、张 建、刘书斌、李良生
办公室主任:陈瑞生
副主任:刘书斌、李良生
成 员:王 韬、郭 颂、李 伟、翟 译、孙 海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竞争选拔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守保密纪律;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跑官要官、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部人事劳动司、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举报。一般应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匿名反映的,要提供具体的事实内容、调查线索或有关证据。对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可宣布其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故意诬告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竞争上岗中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察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二)本实施方案由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
办公室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 1009室
邮政编码:100736
电 话:(010)652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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