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欧阳树英表示,这恐怕不是第一次涉及,而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侵犯隐私权:“书画作品和其他拍品不太一样,它是动产,没有登记的制度,所以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司认为委托人能够持有并交付拍卖公司拍卖,一般视为他有处分权和所有权,当然必须要求委托人有一个合法的声明,至于内容是否对隐私权有侵犯,见仁见智。”
基于这种考虑,中拍协在公开的回应中,并没有强调某些法律条款,“因为从法律角度讲,大家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是存在差别的,所以我们从道德层面,从对文化的尊重角度提出,希望大家尊重杨绛先生的意愿。”欧阳树英表示,应该尊重一个百岁老人普通的、简单的愿望。
除了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事件的进展受人关注外,名人的书信、手稿的保护更为人所关心。
吴义勤觉得私人收藏不妥当,甚至放到一些纪念馆中都不保险。“原来有些知名作家的家乡要为其建纪念馆,家属就把一些书信、手稿捐去,但后来很多人都希望收回,因为纪念馆基本是一个旅游景点,没有专业人员、保护条件,纸张很可能脱落、朽烂。”对此,吴义勤很惋惜,他认为:“这些手稿、书信最好的去处不是在拍卖场、不是在商业场所中,而应该供学者研究。”据吴义勤介绍,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以下简称“文学馆”)的70多万件文物中,手稿、书信的数量极多,“但这些都是公共学术财产。”他强调。
“中国现代文学馆接受手稿、书信捐赠时,跟捐赠人都有协议,保证书信只供研究使用,不能有其他商业用途。有些内容约定不能公开,我们也遵照约定执行,像艾芜的一些信件因可能涉及敏感话题,约定50年不能打开、公开。如果要出版,需要有家属的授权,当然也有直接把版权也捐给我们的,比如杨沫的《青春之歌》。”吴义勤称许多作家很警惕,怕自己的东西流入市场,背离其人文价值。“在上世纪80年代,有一个西班牙的收藏家要以100万元人民币买下《红旗谱》的手稿,但《红旗谱》作者梁斌根本不考虑,他选择捐给文学馆。”
周吉宜也表示,如果手稿追回,他将会捐赠给有关机构,供研究之用,因为“在私人手中不利于保管和研究”。
拍卖与保存、研究是否存在矛盾?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拍卖业业内人士认为:“拍卖与研究没有矛盾。研究、利用不分公私,保护也是如此。花钱买的,通常还会得到更妥善的安置。但不论何种研究,恐怕都会令杨绛先生不快,感到隐私权受侵犯。”
吴义勤认为,在电子化时代,手稿、书信快“断代”了,因此,更应该重视其保护,“因为对于研究现当代文学史,这些资料很有价值”。
可这一次,文学史的“活化石”的一部分,很有可能在6月21日那天随着拍卖槌的落下,成为私人收藏。截至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稿时,中贸圣佳与委托人都没有撤拍的意愿。杨绛在最新的声明中称:“如果你们一意孤行,我将会亲自走上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我绝不妥协,一定会坚决维权到底!”
钱钟书曾在1982年6月26日致李国强的书信中写道,希望在李国强的办公室“现形一刻来钟”,并和他“拉手拥抱”。若钱钟书仍在世,得知曾经信任的友人李国强将其信件转赠朋友,并成为估价不低的拍品,他是否还愿意完成这个拥抱?
假设的结果我们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杨绛在声明中写到的“拿别人的隐私去做买卖”,确有其事。(张黎姣)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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