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多段监管真的转换成两段管理了吗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中,列出了总局与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公安部的职责分工。这6个部门无一例外都有着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职责。
在机构改革之前,食品安全监管就是多头、分段监管。从田间到餐桌,要经历若干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公众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批评,认为是七八个大盖帽管不好一桌饭。
从前,往往当某个食品出现问题时,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开始互相推诿。三鹿奶粉添加三聚氰胺事件,正是在这样的监管体制下发生的,而最终的责任回溯则是政府怨企业,企业怨农民,农民怨不法收购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就表示,在食品监管体系上,各部门之间的推诿是绝对的,而且边界还有交叉。
多年来,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模式,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分段管理利大于弊,但更多的学者倾向于减少监管环节。一些国家的监管模式可以借鉴。在美国,食品安全监管由FDA从头管到尾,这个机构拥有武器,可以强制执法,还有24小时的拘留权。
不过在中国,一个部门全程监管难度太大。今年两会期间,有关食品监管的机构改革一锤定音。按照当时的说法,食品安全监管简化为两段管理,也就是由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管。
然而最终的三定方案中,依然看到了6个相关部门的身影。比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标准的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商务部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5月16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该局综合司负责人孙梅君就表示,这次改革相对过去分段监管、分头监管造成的体制弊端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任何一种事物都不是孤立的,目前仍然有若干个部门负责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次改革的最大变化是把原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合并,但对食品的界定尚无新说法,对分段管理的改革,依然是多个部门参与。
“比如食品标准的制定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那如果遇到没有标准的食品出现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怎么办呢?是不是可以说因为没有标准,所以无法监管?”上述业内人士说。
或许真正意义上的两段管理并没有到来。
“这些年出现的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大家都知道体制上的问题就是分段管理,改革应该回应这个问题,但这个方案让大家看到的依然是多个部门参与的分段管理。”杨小军说,比如让全社会都头疼的食品添加剂,到底是谁管,从三定方案中完全看不到答案。
在这次改革之前的若干次学者研讨中,就曾提出过产品监管的模式。杨小军就是这种模式的支持者。他觉得,完全的产品监管不太可能,但可以在重要的产品上进行一管到底。将产品监管与分段管理有效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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