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职业危害防控需多措并举
记者: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应当如何防控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健康?
张宝明: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无论是何种所有制形式、类型和规模,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提高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的意识和素质,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侵扰的关键。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讲;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告知从业人员;要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告知他们自身岗位存在什么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危害到什么程度、如何防护;要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提供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的设备设施,是保护员工的基础。企业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同时,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有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者:职业危害防控还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张宝明:首先,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职业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要依靠科技,不断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以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为重点,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加强防护技术研发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此外,还应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加强调研和统计分析。去年以来,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领导下,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完成了我国煤炭行业职业病防治情况等多项调研,目前还在开展煤矿井下粉尘浓度限值调研、延长石油集团职业安全健康发展规划调研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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