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2】--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各地要闻

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2】

2013年05月16日12:5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问: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方方面面,取消和下放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政府职能转变是由表及里、触动既有利益格局的深层次改革,任务十分艰巨。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国务院专门成立以张高丽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指导推动各部门按进度高质量做好相关工作。国务院其他领导对分管部门的职能转变进行了有力的指导、推动和督促。各部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审核论证的各个环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经过了深入论证、专家评估、国务院审议等慎重研究决策的过程。

首先,研究提出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意见。各部门根据要求,对现有职能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分析,主动提出拟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对一些重点项目,有些部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组成精干班子,建立工作机制,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行政审批等事项逐项分析,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沟通协商,提出初步意见。

其次,专家组进行评估。为确保职能的取消和下放科学有效、切实可行,国务院专门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工作。专家组由熟悉政府管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专家组对牵头部门提出的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集中进行讨论,听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情况说明,重点就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可行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最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相关牵头部门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作进一步研究,报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定了这133项取消和下放事项。

问:这次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25项投资审批项目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减少投资审批是这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一个重点。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快职能转变。一是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强,可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产业政策、技术标准、信息引导等实现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对于现阶段仍需由政府通过发展规划、总量控制目标、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等实现有效调控的项目,主要交由地方政府核准,并明确相应责任。取消和下放这些投资审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比如,将企业投资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主要考虑:一是随着技术进步,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制造过程已与一般电子信息产品基本相同,属于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自行调节的领域;二是国家在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安装和使用方面已有相关规定,卫星电视接收机生产资质已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比如,将企业投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交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主要考虑:一是此类项目涉及对各类景区、保护区的保护,需要防范过度开发,防止破坏旅游、文物以及珍贵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现阶段仍需政府核准。二是此类项目不属于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总量控制的项目,可以交由地方政府核准,并通过用地政策、环保政策、文物保护政策等实现有效调控。

问:取消和下放的投资审批事项中,有的将改为备案制,请问如何防止备案变成实际上的审批?

答:将核准改为备案是减少投资审批的方式之一。实行备案制的目的是便于政府掌握企业投资信息,对投资运行进行分析和监控,引导社会投资活动。因此,备案内容和手续应当十分简明、便捷。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备案制办法中对备案的方式、内容、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问:长期以来,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的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会不会更不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答:取消和下放这些审批事项,决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了。政府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解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问题,关键是要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手”硬起来。政府将采取更为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严格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一些明显违规项目,要采取断然措施,该叫停的坚决叫停,切实维护全国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和法制统一。

这些投资审批项目取消后,各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总量控制等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对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手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制止和限制,切实防止“一放就乱”。对取消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项目,将制定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管,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取消的资质资格许可项目,将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推动提升相关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能力,加强合法合规监督。对下放地方政府的审批项目,将相应加强指导和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当然,除了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从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上下工夫。比如财税体制、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和政绩考核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分享到:
(责编:罗艳梅(实习)、苏楠)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