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今年2月底,本报就部分业主提出的珠江边一线豪宅海珠半岛花园三期涉嫌“违法开发”一事进行了报道。昨日,广州市规划局在回复业主的信访材料中回应称,该项目尚有8.4万平方米可建,审批并无问题。
质疑
规划许可证已撤销?
回应
此前工作疏忽已核发新证
海珠半岛花园小区业主此前反映称,海珠半岛花园第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被撤销了,开发商仍然要建商住楼不合法。业主认为,政府让这一项目停建根本不用花钱。
对此,市规划局回应称,2001年2月,市政府对滨江东路进行整治、改造和拓宽,对临江新建建筑提出退让岸边30米的要求。因此,海珠半岛花园项目第三期住宅楼必须调整设计。2004年时,市规划局核查了该项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正式发文撤销了第三期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们本来是响应市政府要求,主动退让调整规划的,没想到反而被撤销了规划许可证。”开发商方面表示,他们因此在2005年对规划许可被撤销一事提出了申诉。
市规划局表示,该局仔细核对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后,发现这确实是他们工作上的疏忽。该局核算得出第三期住宅剩余可建面积约8.4万平方米。
质疑
总建筑面积早已超标?
回应
公共配套等不计入容积率
据业主代表介绍,根据穗规办【2004】59号文及1994年规批字第211号总体规划图,海珠半岛花园小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28.1393万平方米,然而,根据广州市国土局测绘,该项目一二期商品房住宅实际面积已达28.7133万平方米。业主代表认为,因发展商早已完成甚至超出总规划批准的开发面积,不存在政府赔偿问题,市政府批准发展商建设三期住宅楼属于违法行政。
市规划局表示,原规划审批中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面积是不计入该地块容积率的,图纸表示的面积指标仅是商品房的地上面积,而房屋测绘面积则包含地上、地下全部房屋实体面积。业主代表们提到的“28.1393万平方米”并未包括体育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
市规划局表示,根据之前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该地块的总开发建筑面积为401114平方米,尚有8.4万平方米可建。目前第三期在建的自编B、C栋和尚未正式报建的自编A栋规划审批并无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