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滨江路的绿化带刚建成1年多,近日被铲得只剩黄土。当地相关部门解释说,这里前后实施两项工程,规划有部分重复,为完成后一个计划,只得把之前的绿化工程铲掉。
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做成的绿化项目,说毁掉就毁掉,给出的理由是它与总体规划不符,还说原有苗木的品种比较单一,长势不好,不适合城市发展需要。既然原先的绿化方案与总体设计相悖,为何原方案还要规划并能通过审查,以致付诸实施?明知原有苗木有缺陷,怎么还要硬“种”?
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在于当地缺乏长期的总体规划,建设随意性比较大。现实生活中,人们时不时会看到或听到一些反复拆、反复建的公款浪费问题。这不仅损害了规划的严肃性,阻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还会滋生腐败。
对这类现象必须坚决遏制。一方面要坚持民主科学规划,另一方面要强化规划执法的力度和深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行政问责,并对相关腐败行为严肃查处。 张国栋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