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指出,基本建立起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体,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公民享有清洁生活环境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公民享有良好生态环境权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白皮书指出,基本建立起保障公民环境权益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中国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已形成了包括污染防治领域、资源保护领域、自然区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覆盖面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2010年以来,又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修订了水土保持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保障公民环境权益、建设生态文明国家的法制水平。
白皮书称,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国财政环保投入是“十五”期间的3.71倍。2012年全国财政环保投入2932亿元,比2009年增加998亿元,增长51.6%。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35亿元,支持2.6万个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57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2010年至2012年,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妥善处置了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有效应对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灾害的次生环境问题。
白皮书介绍称,公民享有清洁生活环境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公民享有良好生态环境权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评估与监测进一步加强。实施地表水、空气、酸沉降、沙尘天气影响、饮用水水源地、近海海域、城市噪声、生态等各环境要素常规监测以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预警监测,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的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环境监察体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七大流域建立了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建立健全区域环保督查派出机构和核辐射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应急和执法监督体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等。到2011年底,全国已成立国家级环境评估中心1家,省级评估机构28家,地市级评估机构115家,三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已达2000余人。在监测的316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3.5%,较好的占75.9%,轻度污染的占20.3%,中度污染的占0.3%。城市治污工作成效明显。此外,2012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8%,比2011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到224286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2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80平方米。目前全国有公园10780个,其中国家重点公园63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45个。
白皮书指出,区域生态治理和保护不断强化。国家成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截至2012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建立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264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3个,面积941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7%。共建立风景名胜区962个,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25个,总面积约19.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02%。湿地保护有效推进,确认国家重要湿地11处,累计39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3万公顷,恢复湿地2.3万公顷。(实习生 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