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 《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11-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大力实施以产业开发为核心的扶贫板块推进战略,扎实抓好片区开发、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以工代赈、就业促进和教育扶贫等7项重点工作。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扶贫,扎实推进行业扶贫,积极搞好社会扶贫。
《规划》提出了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培育形成至少一项具有一定规模、能够覆盖带动多数贫困群众生产增收的特色优势产业。力争做到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实现翻番,年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消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的县,基本消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村,一半以上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基本公共服务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完成山庄窝铺移民搬迁任务。到2020年,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建立起产业特色、规模优势和发展水平兼备,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和持续发展能力更强的主导产业开发体系;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年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条件得到全面保障。
《规划》确定了扶贫范围和扶贫标准。扶贫开发范围扩大到全省115个农业县,实现扶贫开发政策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全覆盖。对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新扶贫标准,作为山西省的扶贫标准。鼓励较发达的市根据自身实际和能力制定较高的扶贫标准。
根据《规划》,山西省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立足自身努力增收脱贫、持续发展;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