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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来全国受理非法集资案4293件 重刑率34.75%

2013年04月26日11: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4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今日指出,从2011年司法解释生效以来,全国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293件,其中重刑率是34.75%。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苗有水表示,最高法院在2011年年初颁布了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名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会同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司法解释,生效时间是2011年1月4日。

  苗有水指出,从2011年司法解释生效以来,全国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293件,这个统计数字包括四个罪名,160条、176条、179条和192条的罪名,结案3552件,结案的3552件中对4170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其中判处重刑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死刑)犯罪分子共有1449人,重刑率是34.75%,这个重刑率和经济犯罪领域里的其他犯罪相比算是比较高的,这反映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行动和决心。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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