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华祠堂被定性违建仍屹立不倒 多人被追责【2】--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滚动新闻

豪华祠堂被定性违建仍屹立不倒 多人被追责【2】

2013年04月22日10:48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处理后续

  多人失职被纪委调查

  今年3月份,潮阳区召开了区政法三机关参加的协调会议,根据潮阳区国土局重新核实张某破坏耕地面积13.705亩的材料,认定张某涉嫌犯罪事实和证据已达到追诉标准,应予追诉。

  潮阳区调查发现,2006年3月至2009年5月,潮阳区国土局已发现张某违法占地事实,但在此期间,张某又将违法占地面积扩大至46.62亩,其中毁坏耕地19.842亩。在此期间的两任镇国土所长、村委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存在失职行为,已由潮阳区纪委开展调查。

  村民:

  并非祖祠而是家祠

  没收不能仅是登记

  针对违法建筑,重新调查后由潮阳区做出的处理措施,基本上与2009年的处理建议一致——保留建筑,甚至报告写明“无法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改变祠堂使用功能”。也就是说,这处违建成为了“钉子户”。

  但有村民对此提出了异议——祠堂及厂房等建筑都是在2006年前建设的,当时土地修编调整尚未做出,因此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对违法时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建物应该拆除。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住宅,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房屋。

  “用建厂房的名义欺骗占用耕地建豪宅祠堂,理应依法予以拆除。”一位村民表示,有关部门错误认为这个祠堂是张氏祖祠,但实际上这只是个家祠,谷饶地区的张氏祖祠在镇区而不是新寮村。

  即便有足够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拆除,又该如何处理这片违建呢?潮阳区将违建物交由镇、村保管的做法也被提出质疑。有律师就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3条规定,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正确的做法,国土部门将建筑物移交给区一级财政部门,开具相关罚没单据。届时怎么处置,是财政部门的事情了,可以拆除恢复耕种,或者补办手续去公开拍卖。”法律人士表示,如果仅仅是由镇一级政府把建筑物登记造册列为国有资产,“严格来说还不能算作没收”。(记者 陈正新)

(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到: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