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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公车费用的压缩应该还有余地【2】

2013年04月19日10:06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记者:“三公”公开能否不仅仅公布结果,而是从编预算时就公开?

  贾康:这有一定道理。审批中的确也应该具有一定的透明度。通过人大监督和媒体呼吁,各部门今后可试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适时或分阶段公布一些关于“三公”经费编制的信息及理由等。这对“三公”经费的动态优化,提高合理化水平,会有帮助。

  记者:有些单位把自收自支的钱也用于“三公”消费,但未公布,这如何解决?

  贾康:从整体说,国家应该要求相关单位将自收自支款项的用途,进一步加以明确的公开。

  记者:目前不少单位没有公布在编人数,这不利于公众计算平均“三公”水平。今后公布人数或者直接公布“三公”人均水平是否有必要?

  贾康:这方面中央本级单位确实应该借鉴北京的一些举措,北京晒“三公”的单位大都公开了在编人数,以利于公众计算人均“三公”水平。不过在另一个侧面,“三公”人均水平也不绝对科学。例如有些单位的公车常跑郊区,或者经常外出的执法检查车多,其“三公”经费就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浪费。因此更重要的是细化“三公”标准,例如给公车运行维护费设置区间,对不同类型的公车适用不同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这才更加科学合理。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

  公车消费应以中档车为主

  记者:预算数据公布的层级还能进一步细化吗?

  刘剑文:预算数据根据支出功能和性质的不同,最多分为“类、款、项、目”四层次。财政收入账本已细化到“目”这一层次,根据收支对等的原则,下一步“三公”公开也应该逐步细化到“目”这一层次,以利于公众行使监督权利。

  记者:公车是“三公”大头,能否进一步压缩?

  刘剑文:公车费用的压缩应该还有余地。具体来看,首先应确定公车支出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如确定公车支出是否都是为公务目的。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公车使用标准。我个人建议公车消费应以中档车型为主,可适当放弃一些高档品牌,引入更多价格合理的国产车。毕竟公车价格的降低,不会过多影响机关单位治国理政。此外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公务员也可以减少公车出行,适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样,公车支出的降低就可期了。

  记者:如果个别单位“三公”作假,现在有无监督检查机制?

  刘剑文:这应是未来“三公”工作的重点。应该结合预算法的修改,在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对此加强监管。

  记者:有网民称,中央本级“三公”相当于花了每一个中国公民6块钱,算上地方政府的,起码每个人几百块。您对此怎么看?

  刘剑文:“三公”支出主要还要参考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但在此基础上也应考虑公民感受,建议有关部门调研国外主要国家“三公”支出平均到个人的比例,如果我国比例确实偏高,就应考虑尽量降低这一比例。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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