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裸官”土壤,需要多管齐下
“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王唤春分析,一般经济案件占40%,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的占比高达80%。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说,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裸官”为支付配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费以权谋私,甚至借机转移财产的情况屡有发生。
2012年,广东省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广东省纪检部门的干部告诉记者,曾经有拟提拔的干部,发现存在“裸官”情况后,还是被拿了下来。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介绍,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正是反腐斗争的“国际惯例”。当前,应当推进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公开化,对遏制“裸官”现象具有现实意义。
广东省纪委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健全定期抽查核实、汇总分析制度,继续推进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公示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