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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中考政策考前骤变 家长:反对临时改变规则【2】

2013年02月24日09:02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独家专访】

  广州市教育局长屈哨兵:

  老人老办法的建议将提交给省教育厅

  座谈会后,羊城晚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市教育局长屈哨兵。

  羊城晚报:我问过很多家长,他们并不是抵制新政,但是呼吁“老人老办法”,您怎么看?

  屈哨兵:我们会把这个诉求提请省教育厅。

  羊城晚报:会上谈到,“指标到校”的目的是抑制择校,有家长质疑,为什么抑制择校不从上学的入口抓起,反而要从毕业升学的出口卡死?

  屈哨兵:抑制择校,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是所有政策都严禁择校,这个是不可能的,我只能通过一些手段来使生源大致均衡分配,“指标到校”也只是若干方式中的一种。此外我们还有其他办法,比如实施“广州市卓越中小学校长培养工程”(注:2012年底启动),计划5年内培养360名优秀校长,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比如实施“百千万教师培养工程”,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水平;比如实施教育均衡化工程,使老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副中心倾斜;比如实施“百校扶百校”工程;比如帮扶民办学校……这些都是使学校分布自然大致均衡的具体做法。

  羊城晚报:“指标到校”实施后,民校能否分到指标?

  屈哨兵:分配指标是根据学校的学生规模,和学校本身的级别没有关系,所以最受益的,是平时不大被关注的、相对比较薄弱的学校。

  羊城晚报:所以指标多少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总数?

  屈哨兵:原来我们讨论的初步方案就是只看学校学生规模。

  羊城晚报:为什么2009年广州市教育局初次研讨指标到校政策时,结论是“时机不成熟”,现在时机就成熟了吗?

  屈哨兵:要说绝对成熟的时机,是永远等不到的。只能说现在到了相对成熟的时间。这几年广州在学校硬件均衡化、师资均衡化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不然的话,如果学校之间悬殊有天壤之别,还要硬性指标到校,那也是对学生不负责任。

  希望“指标到校”惠及未来学生

  “我们反对‘大跃进’、反对临考骤改比赛规则,但我们并不反对教育改革的大方向。说句良心话,‘指标到校’在国内不少城市确实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化。未来的学生会从中受益。”一位家长表示。

  “指标到校”为什么成为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力推的教育政策?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研员向羊城晚报记者解释了“指标到校”政策的意义。

  “‘指标到校’的逻辑是倒逼机制:首先,当重点高中真正拿出部分录取名额指标,平均分配到各所初中,而且毕业学生数量是唯一的分配参考因素,那么就打破了‘唯分是录’的单一评价标准;其次,因为‘指标’的存在,就会引导不少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在小升初时主动进入办学水平较弱的初中。因为在弱校更容易成为优生,也更容易获得‘指标’进入重点高中,相比择校,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再次,‘指标’越多,倾向于后者的学生就越多,‘指标到校’的福利,最终将有效降低小升初考试、择校的热度,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负担。”

  【律师说法】

  宁清华:新政骤出 涉嫌违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律师宁清华认为,“新政”骤然出台,涉嫌有违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的两大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根据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反观新政,其核心内容中“指标到校”、“老三区分区报考”无疑存在偏私、歧视问题,是通过行政手段,侵犯非义务教育阶段各高中的招生自主权、学生公平竞争权。

  “根据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现在在读初一到初三的四十多万名学生,在他们当初小升初进行抉择时,对未来的预估是基于当时的政策规定,并没有任何信息告诉他们政策会有改变,因此,其合法合理的信赖利益就应该得到保护。新政在面临中考的最后一年出台,实际上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利益。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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