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楼市调控声声从紧之下,备受关注的房产税再次明确方向。刚刚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消息,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房产税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已满两年,试点效果争议不断,但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正在路上,并注定会在今后对楼市调控、百姓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房产税扩大试点“发令” 全国推开大势所趋
2011年1月,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试点,方案不一。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
目前,试点效果官方还未公布,税收规模十分有限,业内人士对此也观点不一。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说,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意在调节市场,比如上海方案中有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是0.4%,就差这么一点,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房产税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中央层面的文件中是在2003年,距今已十年,当时还被称物业税。随后,房产税一词逐步取代物业税,并从最初的“研究开征”逐步走向“试点开征”。磨剑十年可见改革之难。
房产税讨论、争议、猜测一直不断,湖南、湖北包括北京也都曾有市场传闻将试点开征。从官方不断传递出的信息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总体目标正在愈加清晰,即逐步向全国推开。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满燕云说,下一批试点的选择应该是具有典型性,且是前期做了较多技术准备的,这更有利于总结试点意义,但具体哪些城市能够纳入,还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意愿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