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
2012年圣诞节期间,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单独或分别伙同其妻子、弟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为自己和特定关系人购房,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87万多元,另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4711万元,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工作的妻子吴利君,因共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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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雪飞(实习)、封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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