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2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这是继2003年5月我国制定发布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之后,再次推出的新一轮全国海洋经济综合性规划,也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行动纲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宏观目标,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必将发挥新的重大作用。
一、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重大意义
2003年5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实施以来,我国海洋经济实力显著提升,海洋资源利用趋于合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一定成效,海洋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发展海洋经济的政策环境有明显好转,海洋科技兴海工作深入推进,海洋事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海洋经济已逐步成为带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的有力支撑,在加快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促使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3年以来,各级海洋管理部门以贯彻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积极推进海洋经济管理工作上台阶、出实效,在海洋经济制度建设、组织协调、标准制定等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纲要》引领与沿海各级海洋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长13.5%,持续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速;以海洋高技术为支撑的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20%。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近4万亿元,比“十五”期末翻了一番多;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和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9.9%和16.1%,较“十五”期末分别提高了0.3个和0.8个百分点;涉海就业人员3350万人。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与此同时,我国海洋产业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截至2010年底,超过亿吨的港口20余个,货物吞吐量连续7年保持世界第一;海洋油气生产跨入大国行列,2010年海洋油气产量超过5000万吨油当量;造船能力全面提升,2010年造船工业的造船完工量、手持订单量、新承接订单量均居世界第一。
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愈加重要,国际海洋发展态势波诡云谲,我国海洋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日趋复杂。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国际产业分工和转移加快,为海洋经济进一步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条件;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围绕海洋资源的权益争夺将愈演愈烈,地区性摩擦和冲突频发,这些因素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依旧突出,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自主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不强,资源与生态环境约束加剧,保障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国在新形势下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海洋事业的良性运行。
因此,只有认真制定海洋经济发展方略,科学谋划海洋经济发展蓝图,才能够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才能有效的提升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对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准确把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规划》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联动发展;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国际视角,开放发展”的五个基本原则。五项原则是将科学发展观运用于海洋经济发展与实践的综合体现,并贯穿于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始终。具体来看:
一、陆海统筹,联动发展。《规划》将陆海统筹作为编制的重要原则,提出统筹协调陆地与海洋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并用“五个统筹”全面阐述陆海统筹的要求,即统筹陆海资源配置,统筹陆海经济布局,统筹陆海环境整治和灾害防治,统筹陆海开发强度与利用时序,统筹近岸开发与远海空间拓展。“五个统筹”总领全篇,既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也是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的灵魂。
二、结构调整,优化发展。《规划》将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编制的重要原则,就是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各行业用海,进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规划》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区域布局双管齐下,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构建层次清晰、定位鲜明的“三圈覆盖的多极三点”区域发展格局。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将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编制的重要原则,体现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就是要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加强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推进海洋产业节能减排与清洁生产,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不断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科技引领,创新发展。《规划》将科技创新作为编制的重要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海洋人才培养,改革和创新海洋管理体制,进而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能力。
五、国际视角,开放发展。《规划》将对外开放作为编制的重要原则,就是要继续发挥海洋在我国开放型经济中的载体作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扩大双边、多边经贸合作,加快提升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水平。
依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划》确立了未来五至十年总体目标,即海洋经济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经济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五方面的目标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既反映了科学发展观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为规划的指导和落实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三、深入抓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
贯彻落实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需要各有关行业、沿海各地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保障和服务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当前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规划》学习宣传工作。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规划》的批复精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规划》作为指导地方海洋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大力营造贯彻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涉海部门间统筹协调和交流合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海洋经济管理的统筹协调,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发展改革委、海洋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建立,加强对海洋经济的指导与调节。要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综合管理与协调机制,加强涉海管理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沟通配合,提高中央与地方海洋经济管理工作的联动性,增强海洋行政管理效能。
三是进一步细化落实《规划》各项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进一步研究并细化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以保障规划落到实处。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和涉海企事业单位,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海洋经济规划的目标要求,真正使其成为地方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布局、调整海洋经济发展结构、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政策指导,并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做好与《规划》的衔接,为实现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四是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海洋经济及宏观经济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评价与实时反馈,针对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政策指导,着力研究解决,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描绘了“十二五”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宏伟蓝图,确立了“十二五”时期以及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随着《规划》的深入贯彻实施,相信我国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将显著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将不断拓展,海洋产业布局将更为合理,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将不断提升,为海洋强国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