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国防科工局党组近日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结合国防科工局工作实际,提出9项具体措施,促进作风养成,提高工作效能。
《决定》指出,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要紧密结合核心职能和重点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把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作为检验改进工作作风成效的主要标准;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
《决定》规定,要严格执行9项措施,务实推动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加强项目监管。要科学准确、实事求是地编制各项计划,在建和在研军工项目每年要检查一遍,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各级领导干部带队和参加项目检查、验收、复查等工作提出强制性的量化标准。二是主动服务,加强协调。局领导带头及时到省(区、市),推进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主动跟踪协调重大试验保障任务。三是规范出访活动。局领导带团出访,要重点围绕拓展市场和推动国际合作,在巩固和建立联委会分委会机制、签订政府间部门间合作协议、促进项目签约成交方面取得成果。四是统筹安排,简化接待。凡是所去单位有协调、检查、验收任务的,应合并进行;凡是沿途协调、检查、验收任务能统筹的,应合并安排;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基层单位有招待所或宾馆的,应住在基层单位的招待所或宾馆。五是精简会议,注重实效。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六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凡是能在机关内召开的会议,不安排在宾馆和其他经营性场所;凡是能在北京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安排在京外。会议地点不得安排在风景名胜区,会场不摆放花草。七是精简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已通过会议作出具体部署的,一般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除国防科技工业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外,局党组成员讲话原则上不以文件简报形式印发。八是提高文件运转效率。要求机关各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军工项目初审、评估、批复等文件,督导组要进行专项督查。九是提高文件简报质量。要求简报内容紧密围绕国防科工局核心职能,重点反映核心职能履行情况、存在的重大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减少一般性工作汇报。
《决定》明确了对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措施,要求局党组成员在每年民主生活会上,要对照中央规定和本决定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机关各部门、局属事业单位、局管社团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自查;驻局纪检组、监察局督促中央规定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
(据驻国防科工局纪检组监察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