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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问题引关注【3】

2013年01月16日10:0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劳动专家呼吁,关注劳动尊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要求,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劳动专家指出,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行为反映了对劳动者不尊重,也违背了十八大提出的“三公平”的要求。专家呼吁,在现有各类单位人事制度和管理框架下,需探索建立过渡性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分析,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情况下,劳务派遣机构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劳动者的“依靠”,并且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临时性用工难题,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由于我国普通劳动力资源长期供过于求,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果。劳动法虽然明确了“同工同酬”,但在具体的实施中还缺少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

  专家建议,在劳务派遣人员短期无法消除的情况下,应该逐步完善“过渡措施”,缩小工资和福利保障差距,进一步向“同工同酬”靠拢,减少社会不公。

  如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将一些部门富余编制及时调整补充给紧缺部门,还可以根据需要适度增加编制。

  如尽快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法规,细化劳务派遣的范围,规定准许实行劳务派遣的行业、工种,明确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细化工资福利待遇和“同工同酬”原则。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缓解编制人员不足带来的压力。“对于部分由派遣员工能独立完成的社会事务,可从机关事业单位中分离出来,交由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或者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解决。”贵阳市人社局总会计师肖建波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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