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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问题引关注【2】

2013年01月16日10:08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工作冲在前头,工资拿了零头

  记者了解到,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企事业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方便人事管理、减少劳动纠纷,倾向于长期性、在关键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受编制的限制,不得不采取灵活用工方式。

  沈志和说,劳务派遣制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方面成本更低,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没有直接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聘用、辞退、管理方面都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关系,有很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承担的法律风险低。

  业内人士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实属无奈之举。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限,加之编制内人员存在效率低下等问题,也导致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劳务派遣人员待遇不公平的问题,首先是“同工不同酬”。济南市民张秀芹的儿子今年23岁,大专毕业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济南西郊段店当协警,一个月工资不足2000元,交完养老保险后,每个月只剩下1200元,比正式民警少几倍。“根本不够花的,孩子恋爱都不敢谈。为啥同一个工作,干的活差不多,工资差距这么大呢?”张秀芹无奈地说。

  同时,劳务派遣人员心理落差较大。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少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被安排在生产一线,有的已经连续工作10多年,但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休假制度、福利奖金等与正式员工差距较大。

  在济南一家国企下属的二级单位工作6年的李立告诉记者,他们单位50多人,有七八个人是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业绩考核每年比较靠前,但一直没有“转正”,工资收入2000多元,还不到在编人员的一半,更没有年终奖。“元旦时发福利人家都是高档水果,我们什么都没有,老感觉自己低人一等”。

  此外,一些劳务派遣人员还被当作推脱问责的“挡箭牌”和“替罪羊”。

  专家认为,涉及教育、执法等一些岗位过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可能带来隐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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