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出访活动
不再临时安排市领导出访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礼品
10.加强出访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市领导出访由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外办)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注后上报中央主管部门,当年年终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临时安排市领导出访。执行中央外交任务、参加重要国际会议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市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随行人员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强礼品管理。
■改进新闻报道
市领导一般活动不报道调研报道不得超800字
11.规范新闻报道。市领导出席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除经中央和市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市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市领导对部门、区县的批示不作报道。优化市领导会议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12.简化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市领导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市领导调研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800字,会议活动(包括外事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500字;电视时长不超过1分钟。电视报道不出同期声。
■加强督促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党风建设审计部门审查会议活动经费
13.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措施,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1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市委常委会议汇报有关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意见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会议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15.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记者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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