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郎维学 摄
楚雄州原州长杨红卫被带进法庭时一脸轻松,面带笑容。坐在庭下的亲戚跟他打招呼,他还抬起手应了一声。昨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了备受关注的杨红卫案。杨红卫的亲友及来自各界的50余人旁听了庭审。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杨红卫对于公诉方起诉其涉嫌受贿罪表示认罪,但对其涉嫌滥用职权罪不予认可。庭审进行了近8个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公诉方称他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昨日早上8点,随着法槌敲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杨红卫被法警带入法庭被告席,他看上去精神很好,面带笑容。
杨红卫于去年4月因违法违纪被云南省纪委立案调查;去年10月13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批捕杨红卫;今年5月本案移送起诉,云南省检察院指定大理州检察院管辖该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两次延长起诉期限,10月25日,大理州检察院以杨红卫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1年,杨红卫在担任红河州州委副书记、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协调贷款等事项中,为相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与妻子余赛英(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79.15681万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收受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5186万元。
2006年至2010年,杨红卫担任楚雄州州委副书记、州长期间,在楚雄州禄丰县恐龙谷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违规越权决定将禄丰县政府扶持侏罗纪世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恐龙谷项目专项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展示、博物馆建设及环境修复工程的无息借款人民币6600万元转作该项目二期开发的政府专项补助拨款,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
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杨红卫为避免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在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调控下被淘汰,在明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仍强行要求楚雄州相关职能部门对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违规立项审批、备案,以临时用地的形式违规批准企业项目用地。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规决策给予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5亿元贷款,并贴息2亿元,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2亿元。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指控杨红卫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他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杨红卫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部分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否认了对涉嫌滥用职权部分的指控。其辩护律师也对其所犯的涉嫌滥用职权罪提出质疑,并针对该宗罪作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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