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称,天泰公司以前妻母亲名义成立后,前妻母亲得知此事不同意,他于是又找到以前两个同事商量,将公司股东换成他俩。
林某交代,潘某公司支付的513.5万元,具体用途未告知相关领导,他们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后来接到通知退还补偿款,当时账上已经有113万余元缺口。
林某称,为了掩饰这笔钱的实际用途,他找到承建清算组解危解困房工程的建筑公司经理黄某,让其给自己打一张113万余元的收据,证明这笔钱自己用于解危解困房项目上了,黄某不同意,他只好给黄某写了个证明,说明这个收据的钱并未实际付给黄某,黄某这才打了收据。
其余的400万元,林某称,自己交给前妻在银行办理理财产品,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4月15日,产生收益合计2.33万余元。
“我现在年岁已大,还有一个幼小的孩子,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处罚。”林某最后说。(新华网新疆频道/新疆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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