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温州商人抢走逾1月未收回--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

甘肃省工商局公文被温州商人抢走逾1月未收回

2012年11月08日08:12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虽然事件已发生一月有余,但甘肃兰州抢夺工商局公文案至今仍回音缭绕。众目睽睽之下,甘肃省工商局的文件资料被抢,迄今仍未被收回。而抢夺公文的背后,是涉事企业的法人代表之争和企业控制权之争。

  罕见的抢夺公文事件

  今年9月21日上午,甘肃省工商局6楼法规处办公室。

  处长张玉光像往常一样正埋头工作。接近11点钟的时候,办公室里来了一群人,为首的是温州商人朱国尧。他们要求查看与他们有关的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

  这份标识为“甘工商复决字2012第002号”的文件,是一份公开资料,任何人都可以要求查看。正因如此,张玉光和工作人员也并不在意,按他们的要求给他们看了文件。由于无法确认这些人的确切身份,工作人员没有同意让他们复印。正在这时,朱国尧佯装拿起文件仔细阅读,突然夺过公文撒腿就往外跑。一看苗头不对,张玉光赶忙追出办公室,在电梯厅走廊上,一方要跑,一方要拦,朱国尧挥拳相向,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而那份从法规处办公室夺来的公文,早已被朱国尧匆匆交给了等候的下属。

  抢夺并非秘密文件的工商局公文,这在全国几乎闻所未闻。虽然朱国尧很快被赶来的保安控制,但时隔一月,当初被夺的文件至今仍未归还。

  近日,商报记者在甘肃省工商局采访局办公室副主任董明坤时,他明确表示,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事件。抢夺公文这件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信总会有个说法。在他看来,抢夺国家机关公文是刑法明确规定的罪名,理应严肃处理。而从工商部门自身,则要加强管理,防止今后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缘起法人代表更名

  朱国尧为何方人士,为何明目张胆地抢夺工商局公文?

  目前兰州市工商局的登记资料显示,朱国尧为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而抢夺工商局公文事件的导火索,正是出在永瑞公司的法人代表登记变更上。

  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历几次股东变更,到2011年前,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有5名股东,均为温州商人,分别为朱国尧、陈良同、叶成岳、陈松汉和陈建忠,分别持有25.5%、17.5%、17%、21.5%和18.5%的股份。朱国尧为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叶成岳。永瑞公司事实上是个项目公司,负责开发位于兰州市中心的“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项目。

  由于资金问题,该项目迟迟难以推进,引进外来资金成为迫切问题。此时,经股东叶成岳介绍,同为温州商人并在兰州商业地产开发中颇有名气的林贤通有意收购该项目。由于手续等原因,林贤通没有自己出面,而是以叶成岳作为其代表出面收购股份。

  记者手头有多份股权转让协议的复印件。协议显示,去年10月,朱国尧和陈良同将其持有的永瑞公司共43%股权转让给林贤通的代表叶成岳;今年4月,陈松汉和陈建忠两人又将其40%股权悉数转让,自此,叶成岳作为林贤通的代表,占有了该项目100%股权。

  股权收购后,变更法人代表成为必然。去年10月15日,在全体股东到会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一致形成决议,将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叶成岳,免去手中已不持有公司股份的朱国尧法人代表身份。

  10月21日,公司涉及变更的相关人员亲自到兰州市工商局,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按照规定提交了变更材料,并在工商局由当事人亲自签字画押,面签了相关文件。市工商局审核后受理了变更登记。至此,看似变更手续即将顺利完成,不料,事情却发生了突变。

  法人代表迟迟难变更

  此后的进程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工商局面签完相关文件后,朱国尧和陈良同却反悔了,继而否认股权转让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认为所涉款项是借款,而非股权转让。于是,围绕着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双方对簿公堂。目前,一审判决林贤通和叶成岳胜诉,二审发回重审。在此期间,朱国尧多次到兰州市工商局和甘肃省工商局,威胁不得办理法人代表的变更,换句话说就是不得把他的法人代表身份抹去。

  朱国尧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大声说:“一切都是骗局。我没有答应转让股权。”在电话中,他答应接受记者的面谈。但记者随后去电时,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又发短信希望面谈,但至发稿前仍然没有回复。

  有一件事情明摆着:不管朱国尧、陈良同与林贤通、叶成岳的股权纠纷官司到底谁胜谁负,朱国尧和陈良同毕竟原来只占永瑞公司43%的股权,而另外40%的股权已经由陈松汉和陈建忠悉数转让给了林贤通的代表叶成岳,加上叶成岳本来就有的17%股权,林贤通和叶成岳一方至少已占有永瑞公司57%的股权,且这部分股权并无争议。这意味着,抛开争议部分股权,林贤通和叶成岳已经成为公司的绝对大股东。

分享到:
(责任编辑:王喆、段欣毅)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