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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公务员工资改革”系列之六

公务员“高薪”能否“养廉”?

人民网 高泽华

2014年09月16日00:0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编者按: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到底是哪些因素掣肘公务员工资改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怎么改?在收入分配改革全局中应处于怎样的方位?对此,人民网特别推出“十问公务员工资改革”系列报道,与网友一起探讨。

每一轮关于公务员薪酬的争论,都会出现“高薪养廉”的声音。专家指出,单纯“高薪”并不能“把腐败的心理转化为廉洁的心理”,养廉反腐,需要制度上的设计和监管的落实。

收入水平与廉洁指数有无必然联系?

谈及公务员工资调整,公务员内部及学界的都有“高薪养廉”的建议。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研究员胡仙芝认为,“高薪养廉”一词把“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其“廉洁水平”变成了一个正相关的关系。

“清廉指数与公务员工资有一定关系,但并不是简单的正比和反比关系。”胡仙芝指出,据某非政府组织公布的2012年全球腐败指数报告显示,全球清廉指数排名在前十名的新西兰、丹麦和芬兰(第1名)、瑞典(第4名),新加坡(第5名),及挪威(第7名),其公务员工资基本上等于和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如新加坡在85%-88%,瑞典为96%,挪威为99%。

“一个廉政指数高的国家和地区,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是基本保持平衡的。‘高薪养廉’的‘高’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地区的不同人群对高低的感受是不一样的,”胡仙芝表示,人们看到新加坡公务员工资高,是跟我们国家相比的绝对值高,却没有跟新加坡整个社会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比较。”

同时,已有案例证明“高薪”未必“养廉”。据公开报道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今年因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而落马,而即便是在该集团公司形势严峻、上市公司大幅亏损的2009年,他仍然拿着519万元的年薪。与之类似,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连外出开会购买个人卫生用品也叮嘱随行人员开发票回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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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东、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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