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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楫勇進在中流(治國理政新實踐)【7】

——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改關鍵之年工作述評

2016年01月19日02: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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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好“關鍵少數”

  ——黨的建設制度和紀檢體制改革扎實推進

  “關於從嚴治黨,黨中央的態度很鮮明,就是要採取一切措施,認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深入地而不是表皮地解決黨內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各級黨組織要在從嚴治黨上進一步做起來、實起來。無論哪一層級、哪一領域的黨組織,都應該嚴肅認真對待黨賦予的職責,按要求進行嚴格的組織管理。”

  ——習近平 

  2015年12月,一份上海市委呈報的總結材料擺到習近平總書記案頭——

  截至10月底,整體規范工作基本完成,共對18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規范。112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已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10人調整現任職務﹔1人辭去現任職務……

  這些數字顯示,經過半年多試點,上海市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行為的改革已開始收效。

  這只是一年來黨中央深化黨的建設制度和紀檢體制改革出台的“硬招實招”中的一項。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

  從加強組織建設到健全黨內法規,從立起紀律規矩到層層落實責任,從深化反腐斗爭到從嚴管理干部……

  一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的建設制度和紀檢體制改革不僅節奏加快,更逐步向源頭治理、防患未然的更深層次挺進。

  ——治國之要,首在用人。

  一年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按照黨中央“把黨和人民信賴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的要求,不斷建立起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

  從明確“下”的標准,到規范“下”的方式,再到疏通“下”的渠道,改革劍指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老大難”問題,整治為官不為、破除懶政怠政,力促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從制定實施細則加強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提醒、函詢、誡勉,到專門制定規范加強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改革不斷強化對“關鍵少數”的日常管理監督。

  從實行職務職級並行,為縣以下機關公務員開辟上升渠道增干勁,到修改條例完善教育培訓工作機制讓干部強能力,中央對黨員干部既有嚴管厲治,又有激勵關愛。

  ——欲知平直,則必准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

  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與時俱進、日臻完善,把黨中央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總結提煉出來,努力讓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頒布,指明道德高線,劃出行為底線,凸顯紀嚴於法,實現紀法分開。

  英國廣播公司網站刊登評論形容:“新條例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

  巡視工作條例的修訂,則進一步將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巡視工作的新要求和實踐中積累的新經驗上升為制度安排,巡視“利劍”更准、更快、更靈活。

  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事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70年的黨組制度首次立規、實施近20年的地方黨委工作條例首次修訂,黨執政治國的組織制度基礎更完備,各級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不僅如此,黨中央還建立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黨內法規建設,並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

  一系列舉措推動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向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目標不斷邁進。

  ——明制度於前,重威刑於后。

  2015年,紀檢體制改革引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走向深入,著力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重構政治生態,大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法治環境和政治氛圍。

  兩個“全覆蓋”凸顯黨內監督更加成熟有效。中央巡視實現對央企和金融單位全覆蓋,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領導干部案件線索過半來自巡視﹔中央紀委派駐機構首次全面覆蓋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改變“牛欄關貓”現象,實現派駐監督無死角。

  層層傳導壓力促進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過去一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成果更趨鞏固,失責必問漸成常態,一級抓一級、層層強化責任擔當的局面逐步形成,推動全黨動手筑起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支撐,一些黨組織紀律鬆弛、組織渙散的局面被有力扭轉。

  實踐“四種形態”推動紀律審查轉型。堅持“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能是極極少數”,執紀監督新趨勢重在抓早抓小、意在治病救人。

  多措並舉強化執紀者自身監督。從多次“清理門戶”、破除“燈下黑”,到實施“三個提名考察辦法”落實紀委雙重領導體制,再到持續“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嚴防職能發散回潮反彈,守林護林的“啄木鳥”隊伍更可信賴。

  多管齊下,破立並舉。彰顯著改革創新精神的管黨實招、治黨實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領導核心更加堅強有力。

(責編:曹昆、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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