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4日13:30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12月4日電 湖南省紀委網站今日通報湘西自治州15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兩違”典型案件。
一、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案
1.龍山縣新城街道國土所工作人員陳大釗,在擔任龍山縣民安街道國土所所長期間,履職不到位,在辦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証初審過程中,工作失職,導致國土部門違規辦理了田某龍、田某香集體土地使用權証。陳大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瀘溪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楊毅履職不到位,對“兩違”建筑巡查監管不力,導致白沙鎮白浦路一中后山旁“兩違”建筑停工后又違規建設。楊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鳳凰縣城區景區管理執法局規劃執法大隊第五中隊中隊長舒勇峰履職不到位,導致沱江鎮沙灣社區跳花街“鳳凰人家”兩處公共通道被佔用並進行違法建設。舒勇峰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規收費案
吉首市白岩鄉國土所工作人員梁維富,以承諾辦理國土相關手續為名,違規收取白岩鄉村民每戶1200元的測繪費﹔違規確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收取每戶每平方米15元耕地佔用稅、100元工本費。2000年以來,梁維富在白岩鄉雅沙村以上述名義共收取18萬余元。梁維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三、國家公職人員違法購買土地建設案
1.古丈縣副縣長向發英在修建私房過程中非法佔用國有土地144.5平方米,超規劃建筑面積105.55平方米。向發英被立案調查。
2.古丈縣政協原正縣級干部鄧長和,古丈縣人大黨組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鋒,古丈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孝東,古丈縣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梁明金等人身為領導干部,在本人、親屬修建私房時存在報建手續不完備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對鄧長和、鄧鋒、陳孝東、梁明金誡勉談話,責成四人作出深刻檢討。
3.瀘溪縣興隆場鎮副主任科員向仕麗,2012年4月從興隆場鎮社區村民違法購買土地,2013年11月在購得土地處違法建房,佔地面積200平方米。向仕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花垣縣畜牧局原黨組副書記麻立安,2000年違規購買花垣縣花垣鎮柑子園126平方米的房屋及宅基地。麻立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保靖縣衛生局工作人員彭進,2011年在遷陵鎮大田村桐木組附近違規建房,佔地面積174.46平方米,建筑面積89.06平方米。彭進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6.永順縣石堤鎮小學教師宋平,2012年在石堤鎮新隆小區旁違規修建房屋,佔地面積120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平方米。宋平受到記過處分。
7.龍山縣城郊信用社信貸員彭波英2013年11月與龔某等人在購買裡耶鎮秦城郡賓館時,非法佔有集體土地1238.2平方米。另外,在改建該賓館過程中非法侵佔裡耶民族中學土地177.3平方米。彭波英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四、村干部違法佔用集體土地及違法建設案
1. 保靖縣陽朝鄉仙仁村村主任李永志, 2012年非法佔用本村集體土地115平方米建房。李永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鳳凰縣臘爾山鎮追高魯村支部書記吳春生,2008年10月違法佔用本人承包的稻田128平方米建房。吳春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吉首市乾州街道辦事處接豐社區副主任彭朝輝,2013年違法修建6層半房屋,建筑面積約2400平方米。彭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征地補償款150萬元。彭朝輝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4、2008年4月至7月,古丈縣柑子坪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陳義忠、村黨支部副書記向小斌、村委會秘書張賢忠、村綜治專干楊明勝,借村委會名義在向古丈縣建設局申請得“紅砂溪停車場”代管權之后,非法佔用該停車場作建設之用,並從中牟利。陳義忠、向小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張賢忠、楊明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